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

社區志工網路上課資訊

社區志工網路上課資訊

1.上網蒐尋"臺北E大" 網址:http://elearning.taipei.gov.tw/
2.點選學習公約
3.填選身分認證資料
4.填寫個人資料
5.申請完成
6.加入完成

7.電子信箱收到會員註冊通知





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

誌哀

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

目擊證人! Looking For Witness!

尋找目擊證人
《案發地點》
溫州公園‧哥德創意料理餐廳旁的街道

《案發時間》
本週一~週三00:28 a.m.

《事由》
本週晚間,本社區溫州公園旁發生了慘絕人寰的謀殺案,
一隻經常於公園附近出沒、與住戶們互動親密的浪貓,
遭到兩名不明人士襲擊致死。

據通報的餐廳指出,前來告知的是一名外國男子,他於深夜在公園內目擊了
兩名亞洲面孔的年輕人,騎著單車,在餐廳旁持棍棒毆打一隻黑貓
直到奄奄一息、無法動彈,當他聽到哀嚎聲趕過去時,
只看到他們將貓屍置入T-shirt內,對於出聲詢問的他,沒有理會的騎車走人。
由於甚感此行徑令人髮指,震驚的他當下甚至傳送訊息給
住在此地的朋友:「這個社區會有人會攻擊動物!」

悲哀的是,這個重要的交通幹道上,甚至公園內,並沒有公共錄影監視器,
所以我們沒能擁有第一時間調閱畫面,進而逮捕這兩名殘忍的攻擊者的機會。

我們只能挨家挨戶的詢問私人店家的監視設備是否有錄下相關畫面。
若以區域來看,這邊是否只是"第一次"或是"個案"出現了會因不明原由而攻擊弱小生命的事件,相信真正有在關注的人都很清楚。

當生命的安全無法受到保障,誰能確保不會有下一次、下一名受害者出現?
是否無論受傷的是無辜的動物或是夜歸的居民,施暴者都能如此輕易逍遙法外?


如果您就是那位慘案的目擊者,或您的朋友曾通知您類似的事件,
請站出來提供更詳細的線索,社區的安寧需要您的協助!

聯絡電話:0910114036 溫州社區發展協會 理事長
大學里守望相助隊 隊長 何承翰




守望相助隊 隊長口述紀錄稿

9/25今天查了一天的店家監視畫面,
毫無頭緒的打算先開始發蒐尋目擊者及相關證人資料時,
晚上就在剛剛00:30分接獲社區居民舉報,目睹兩個人騎著腳踏車,
於溫州公園四處巡遶不斷的四處張望,其中一個人腳踏車後面還插了
一隻釘了數根鐵釘的木棒。好像在尋找什麼...

而其外觀與描述都像似於,那外國人與店家所講的虐殺街貓之人。

獲報後直接出動攔截,對方看有人靠近一哄而散,
盯哨民眾目睹一人於公園徘徊,一人四處遊蕩。
而我在鳳城燒臘轉彎處(60巷)堵到另一人,
他腳踏車的背後還真的給我插了一隻木棍。
在我攔下表明身份,詢問他為何深夜(00:35)於社區攜械遊蕩時,他支支嗚嗚的說不知道,
並連忙將木棒取下丟至一旁花圃。我則立刻報警尋求協助。
在我撿起木棒時,發現上面居然還有乾掉的血跡。


我一再追問他血跡哪來時,他只是不斷的在重複他什麼都不知道、不會說中文、讀的是師大,是來台灣念書的,他不知道有那根棍子,也不知道是誰插那根棍子在他車上的。(騎了快一個小時沒感覺背後插根棍子?)當警網前來巡察時,那個人的講法也是一直反反覆覆的跳針,
(這一段有錄影,警察身上也有開行車紀錄器。)

且居然趁員警在打電話確認身份時,拔腿狂奔的逃跑,
我們在聯合追逐了近500公尺後,於隔兩條巷子之後的巷口,在他失足跌倒時將他攔住。
攔住之後問他為何逃,他只說是怕警察,
之後繼續重複跳針說1.他什麼都不知道、2.不會說中文、3.是師大學生來台灣學中文的...這三句。
在他提不出任何證件、且有明顯逃跑意圖的情況下,由員警呼叫警車帶回派出所。

回到派出所後支支嗚嗚的,在警方從他手機中與其會講中文朋友聯繫,確認了他的身份
至於公園那位呢?根據盯哨的居民所指證之現況,事後與我等討論,
我們一至認為,對方是在苦等不到另一位而不斷打電話確認時,
知道被人攔截後原本想前往和他會合,但在警方出現後就急忙落跑了...。

師大外語文中心 越南籍 住在和平東路上

為保證基本人權,請勿使用任何繪圖軟體模擬該人實際樣貌。以免成不必要之困擾。


到了警局,他依舊用"不知道、我不會說中文、我是師大學生",不斷跳針的
解釋那根棍子的由來。

然而就在把他的腳踏車遷到派出所門口時,我在他的腳踏車籃子裡看見了一件紅色的T-shirt,

上面雖然洗過,但是依舊看得出有塊狀的深色污漬...

最後在沒有證人及直接證據的情況下,警方在確認友人送來其證件之後,准予他離開

直到最後,我不認為我有為那隻被攻擊而喪生的貓,真正的做了什麼...

在相對證據薄弱的情況下,我只能試著先找到目擊者,再從目擊者延伸到動保處

然而面對動保處時需要提出的舉證,到時又會是場實務上的磨難。





--
對不起,就算我不斷的探索、整合,我們協會凝聚的速度依舊不夠快...

對不起,就算我們的理想再多、規畫再嚴密,當下卻連一個讓生命能安全安頓的地方都給不起...

對不起...對不起...

2010年2月20日 星期六

社區貓狗不當對待舉報案件#02

案號:02
日期: 2010/02/12(星期五)
時間:
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83巷26號(原店名:躲ㄇㄠㄇㄠ)
事由: 疑似遭倒閉店家遺棄的虎斑貓(銀灰虎斑,已結紮),
已於當日通報動保處處理,取得編碼為 99021211。

後續:店家放棄養育之權利,由收容所代為送養。已有人領養。










2010年2月19日 星期五

社區貓狗不當對待舉報案件#01

號:01
日期: 2010/02/11(星期四)
時間:上午9點
地點:台北市大安區大學理溫州街74巷4弄巷口

事由: 於02/11星期四經附近住戶舉報,目擊早上9點起,該車號93xxxx 白色轎車,內有兩隻瑪爾濟斯小型犬於車內四竄,目擊車內無任何水或食物。鑒於天氣炎熱,不斷嘗試聯絡播打一旁的手機號碼連絡車主嚴小姐,得到答覆均是說於台大週邊辦公,等會就會來接走。(這一等就是兩小時...)於兩小時後(11:30)由於氣溫越來越熱,怕狗於車內會受不了高溫而脫水。即通報本巡邏隊,由隊長何承翰承辦處理。承辦人員於11:45分趕往現場,第一時間判定由於日曬直射,車體高溫已達危險等級。除採取撒水降溫,並於車頂鋪上濕毛毯以便降低溫度。11:50通知車主,未果。於30分鐘(12:20)未見車主前來。按規定通報警網及動保處,協請協助。羅斯福派出所於12:35分,調派兩名員警前來協助處理。在員警協助下,終於在14:20分左右,車主出面將兩隻瑪爾濟斯犬接出車外。兩隻皮膚均已呈現通紅,已提醒飼主可能有輕微中暑之跡象,須立即補充水份。
本以為已無其他狀況,未料於晚上20:00左右再度接獲居民通報該飼主再次將狗於無人之車內,任其哀嚎。當再次連絡車主時,該電話卻無人接聽。直到21:40分時,才有人將車子直接開走。
除通報至動保處,請其處理。並列為於巡邏時須注意之車號。全案結束,靜待動保處回覆後續之處理。


舉證照片:






















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

2010/01/27 公告

即日起大學溫州社區守望相助隊與內湖動物之家志工隊合作,為發揮關懷生命、愛護動物之精神,承辦本社區大學里下列業務:

一.定期於社區內舉辦貓狗送養會,並注意社區內貓、狗有無受虐或不當對待之狀況。
二.為社區內貓、狗照相建冊。除住戶寵物外,包含待植入與植入晶片之社區餵養的街貓、狗。
三.本隊已與志工隊建立聯絡平台及窗口。除方便公布相關資訊外,
若有任何因走失送至收 容所與受誤捕之本社區的動物均可經由及時通報機制與志工隊確 認,便於聯繫縮短領回流程。

業務承辦人:隊長 何承翰 聯絡電話:0910114036
以上訊息由大學溫州社區守望相助隊報核警政主管機關列冊公布。
歡迎各位飼主踴躍參加。

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

鎮暴槍使用時機、使用要領、安全規範

用槍時機:
1.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,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。
2.暴動人群眾多,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。
3.所警衛之人員、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,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。
4.因巡邏之土地、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。
5.現行犯欲逃脫,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。
用槍要領:
1.如非情勢異常急迫,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。
2.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。
3.使用武器應注意,勿傷及他人。
4.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。
5.武器使用後,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隊長。
安全規範:
1.除非預備射擊,不得將槍口對人,就算是拍照也不行。
2.在預備射擊之前 不要將手指放到板機上。
3.在射擊之前才打開保檢。
4.嚴禁任意射擊傷害動物。
5.狀況排除後立即關上保險。
6.行進間需將槍枝放在槍袋或是槍套中,只有在狀況當下或者特殊展示地點才拿出槍枝或裝備。

巡邏勤務須知

巡邏勤務須知:

1.巡邏的意義:
(一)巡邏是一種警告行動,預防潛在違法的行為`保護即將犯錯的人免於失足。
(二)巡邏並不是一面漠然的行走,一面期待碰到什麼事`而是在巡邏當中精細的觀察,
利用人類天生具有的視覺、聽覺與嗅覺本能,反應在巡邏中所遇到的人、事、物上面。
2.巡邏的功能:
(一)居民安全與安寧秩序之維護。
(二)不法行為之預防。
(三)為居明服務。
(四)裝備設施查核管制。
3.巡邏的裝備:
(一)簽到表:巡邏至該區域,確認無異常事情,簽到以表示負責。
(二)手電筒、夜視鏡、熱能探測器:對死角、陰暗處、可疑點照射,補足人眼照明之不足。
(三)對講機:隨時與同仁保持聯絡,警急異常狀況時,呼叫同仁支援。
(四)警笛:異常情況時,警告、制止、聯絡。
(五)警棍、盾牌、鎮暴槍:異常情況或受攻擊時,可制暴防身。
4.巡邏執行事項:
(一)無故逗留或行跡可疑者,應加以盤查詢問,必要時通報警方處理。
(二)檢查各住戶門窗,如未關閉或未上鎖,應詳加查看,確認無可疑跡象時,
代為關閉上鎖或通知屋主處理。
(三)公寓大廈內各辦公室、走廊、廁所、電梯間、停車場等處照明,除保留夜燈外,
其餘均關閉,以節約用電。
(四)公寓大廈內各辦公室冷氣、空調應詳加檢查是否關閉。
(五)詳細查看各樓梯間、管道間、茶水間、廁所、停車場、防火巷、黑暗巷弄、騎樓走廊、
公園等處所,並以手電筒照射,以消除治安死角。
(六)公寓大廈發現水電故障時,應立即聯絡設備維護人員處理。
(七)公寓大廈應查看各樓煙灰桶、熱水爐、垃圾筒、照明燈具及施工人員用電,以防火災。
(八)查看各住戶門窗是否完整,有無遭受破壞或入侵。
(九)街道巷弄、騎樓走廊、停車場停放之汽車、機車,加強巡視防竊。
(十)公寓大廈應查看四周花木設施,防止遭受破壞。
(十一)里、社區內公共設施有無異常或受破壞。
(十二)執行巡守勤務中隨時與部隊與管轄派出所保持聯絡。
5.注意事項:
(一)巡守員應確實依照勤務分配表排定時間,執行巡守並簽到、退勤。
(二)執行巡邏情務應依巡邏線巡邏並落實巡簽巡邏簽章表簽到,巡守勤務結束,應將巡守所見或處理事故情形,在巡守員工作紀錄簿中紀錄,已備查考。
(三)警察機關(構)執行聯繫、會哨或督導訪視人員,均應在執勤簽到簿中接續簽刻,不得預留空 白或有代簽情事。
(四)里、社區或公寓大廈守望相助隊長,每日應詳閱巡守、管理員執勤簽到簿及工作紀錄簿
,工作紀錄簿中如有應辦事項,應及時簽辦處理。

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

社區治安整頓提升方針 01 繁星計畫

繁星計畫

藉由鼓勵各店家分區域架設無線動態攝影系統,以社區為核心分區域架構收訊主機
建立起一個
以推廣單一店家個別成為一個"守望點"
而"守望點"與"守望點"相加,成為一條"防衛線"
而"防衛線"與"防衛線"串聯,成為一塊"互助面"
藉由多重互助"面"的重疊整合,架構起社區一體的維安情務資訊網絡。

好處是店家只需負擔無線攝影機的費用及電源
當關店後一遇到有動態現象就會開始現場錄影並發送訊息到主機,
而主機再用傳簡訊&撥話的方式,告知業主及本社區的守望相助隊。
藉此掌握時機,藉由社區守望相助隊搭配警網,在一有狀況時可馬上前往了解處理或圍捕。
藉以杜絕犯罪發生的可能性...

這是應用以前在師大機中心的相關工作經驗
加上與身邊是資訊相關的專業人員討論出來的方案... (博勝專案民用板??)

下面是最最最終目標!!


應該是不需要考慮是否會受到EMP攻擊吧??(大不了接地線埋多一點)...=_=a

回現實層面...
初估配備是家用版等級的無線攝影機+網路線+接收器
全部一組大概NT5000~6000吧
再加個磁感應的觸動式電話撥號合一組大概在NT2000以內
再用巡守隊經費看是每戶補助個500~1000的

然後店家推廣效果OK的話~再來聯合公寓住戶針對住宅門口危險路段加裝...

應該是可行吧??

大學里社區治安通報(11月份)

2009年11月9日(上午02~03時)
美式餐廳Apple Diner美式餐廳遭竊

地點:溫州街79號1F
損失:櫃台募款箱、收銀台零錢 (初估1000~2000)
損毀物:後門損毀

2009年11月10日(臨晨)

viva棉花糖餐廳遭竊

地點:羅斯福路3段283巷
損失:零用金 (2000~3000)
損毀物:鐵門

2009年11月17日(上午02~03時)
杜鵑餐廳遭竊

地點:羅斯福路3段283巷(VIVA棉花糖餐廳旁)
損失:店內所有零用金(初估8000~9000)
損毀物:鐵閘門、收銀機

2009年11月17日(上午02~03時)
美式餐廳‧Bongos遭竊

地點:羅斯福路3段283巷(VIVA棉花糖、杜鵑等餐廳旁)
損失:店內所有零用金、小費、書款(初估5000~6000)
損毀物:門鎖

2009年11月17日(上午02~03時)
美式餐廳Apple Diner美式餐廳遭竊

地點:溫州街79號1F(看店至今第五次,上一次是上星期一)
損失:6瓶啤酒、一條煙 (初估1000~2000)
損毀物:門鎖皆無損毀

2009年11月26日

發現社區內多處巡邏隊志工招募之公告
被人刻意撕毀
已補貼上並報警協同處理
不排除是宵小之惡意行為

2009年11月26日 01:18
於溫州街58巷上
成功制止偷賊對於該賓士車之行竊
行竊者為雙人一組騎機車
於嚇止時,竊車賊騎機車逃逸
車主有留下連絡電話
但手機0928616xxx未開機
於報警後交付警方處理後續聯繫車主確認損失之事項

2009年11月26日(00:20~01:00)

地點:台一旁巷子內韓庭州側邊,賣咖哩簡餐另一邊的店家
損失:大同電鍋及一只日式烤鍋(初估5000~6000)
毀損物:無(下班關店時置於門口遭竊)

2007年11月27日(02:00~03:00)

深夜發現疑似計程車駕駛,將車子停於溫州街74巷一帶後
步行於羅斯福路283巷泰順街往台電大樓方向轉溫州街74巷
路線呈現"ㄈ"字型
一路對左右兩側之所有車輛進行拉門把確認是否有鎖門的行為(判斷意圖行竊!)
巡邏隊員步行發現後欲上前盤問,卻就看其人快步至溫州街74巷一帶後駕計程車逃離
由於距離過遠,車體有改過(無後照尾燈)且燈光昏暗對方速度極快,無法順利記下車號
初步判斷應是個體戶(無任何車隊的相關貼紙)
本隊 中文全名為:"臺北市大安區大學溫州社區守望相助隊"
英文全名為:"Taipei City Da-an area Wenzhou neighbourhood Community Security Patrol Team"
縮寫為:"W.C.SPT"

以大安區大學里為主,本隊受轄區住戶之付託,辦理下列事務:

一、全面防治犯罪、執行防竊、防盜、協助維護里民良好治安環境,維護里民生命安全。

二、推展守望相助,作好敦親睦鄰工作。

三、協助維護學童上、下學交通安全工作。

四、住戶之急難救助與服務事項。

五、有關里內民眾其他安全事項。

六、有關里內街貓、犬等處置照護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