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
目擊證人! Looking For Witness!
尋找目擊證人
《案發地點》
溫州公園‧哥德創意料理餐廳旁的街道
《案發時間》
本週一~週三00:28 a.m.
《事由》
本週晚間,本社區溫州公園旁發生了慘絕人寰的謀殺案,
一隻經常於公園附近出沒、與住戶們互動親密的浪貓,
遭到兩名不明人士襲擊致死。
據通報的餐廳指出,前來告知的是一名外國男子,他於深夜在公園內目擊了
兩名亞洲面孔的年輕人,騎著單車,在餐廳旁持棍棒毆打一隻黑貓
直到奄奄一息、無法動彈,當他聽到哀嚎聲趕過去時,
只看到他們將貓屍置入T-shirt內,對於出聲詢問的他,沒有理會的騎車走人。
由於甚感此行徑令人髮指,震驚的他當下甚至傳送訊息給
住在此地的朋友:「這個社區會有人會攻擊動物!」
悲哀的是,這個重要的交通幹道上,甚至公園內,並沒有公共錄影監視器,
所以我們沒能擁有第一時間調閱畫面,進而逮捕這兩名殘忍的攻擊者的機會。
我們只能挨家挨戶的詢問私人店家的監視設備是否有錄下相關畫面。
若以區域來看,這邊是否只是"第一次"或是"個案"出現了會因不明原由而攻擊弱小生命的事件,相信真正有在關注的人都很清楚。
當生命的安全無法受到保障,誰能確保不會有下一次、下一名受害者出現?
是否無論受傷的是無辜的動物或是夜歸的居民,施暴者都能如此輕易逍遙法外?
如果您就是那位慘案的目擊者,或您的朋友曾通知您類似的事件,
請站出來提供更詳細的線索,社區的安寧需要您的協助!
聯絡電話:0910114036 溫州社區發展協會 理事長
大學里守望相助隊 隊長 何承翰
守望相助隊 隊長口述紀錄稿
9/25今天查了一天的店家監視畫面,
毫無頭緒的打算先開始發蒐尋目擊者及相關證人資料時,
晚上就在剛剛00:30分接獲社區居民舉報,目睹兩個人騎著腳踏車,
於溫州公園四處巡遶不斷的四處張望,其中一個人腳踏車後面還插了
一隻釘了數根鐵釘的木棒。好像在尋找什麼...
而其外觀與描述都像似於,那外國人與店家所講的虐殺街貓之人。
獲報後直接出動攔截,對方看有人靠近一哄而散,
盯哨民眾目睹一人於公園徘徊,一人四處遊蕩。
而我在鳳城燒臘轉彎處(60巷)堵到另一人,
他腳踏車的背後還真的給我插了一隻木棍。
在我攔下表明身份,詢問他為何深夜(00:35)於社區攜械遊蕩時,他支支嗚嗚的說不知道,
並連忙將木棒取下丟至一旁花圃。我則立刻報警尋求協助。
在我撿起木棒時,發現上面居然還有乾掉的血跡。
我一再追問他血跡哪來時,他只是不斷的在重複他什麼都不知道、不會說中文、讀的是師大,是來台灣念書的,他不知道有那根棍子,也不知道是誰插那根棍子在他車上的。(騎了快一個小時沒感覺背後插根棍子?)當警網前來巡察時,那個人的講法也是一直反反覆覆的跳針,
(這一段有錄影,警察身上也有開行車紀錄器。)
且居然趁員警在打電話確認身份時,拔腿狂奔的逃跑,
我們在聯合追逐了近500公尺後,於隔兩條巷子之後的巷口,在他失足跌倒時將他攔住。
攔住之後問他為何逃,他只說是怕警察,
之後繼續重複跳針說1.他什麼都不知道、2.不會說中文、3.是師大學生來台灣學中文的...這三句。
在他提不出任何證件、且有明顯逃跑意圖的情況下,由員警呼叫警車帶回派出所。
回到派出所後支支嗚嗚的,在警方從他手機中與其會講中文朋友聯繫,確認了他的身份
至於公園那位呢?根據盯哨的居民所指證之現況,事後與我等討論,
我們一至認為,對方是在苦等不到另一位而不斷打電話確認時,
知道被人攔截後原本想前往和他會合,但在警方出現後就急忙落跑了...。
師大外語文中心 越南籍 住在和平東路上
為保證基本人權,請勿使用任何繪圖軟體模擬該人實際樣貌。以免成不必要之困擾。
到了警局,他依舊用"不知道、我不會說中文、我是師大學生",不斷跳針的
解釋那根棍子的由來。
然而就在把他的腳踏車遷到派出所門口時,我在他的腳踏車籃子裡看見了一件紅色的T-shirt,
上面雖然洗過,但是依舊看得出有塊狀的深色污漬...
最後在沒有證人及直接證據的情況下,警方在確認友人送來其證件之後,准予他離開
直到最後,我不認為我有為那隻被攻擊而喪生的貓,真正的做了什麼...
在相對證據薄弱的情況下,我只能試著先找到目擊者,再從目擊者延伸到動保處
然而面對動保處時需要提出的舉證,到時又會是場實務上的磨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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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不起,就算我不斷的探索、整合,我們協會凝聚的速度依舊不夠快...
對不起,就算我們的理想再多、規畫再嚴密,當下卻連一個讓生命能安全安頓的地方都給不起...
對不起...對不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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